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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蓬莱市编办坚持“四个结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5-22 】 【选择字号:

山东蓬莱市编办坚持“四个结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时间:2015-05-14        来源:山东蓬莱市编办       字体:
 

  为切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山东蓬莱市编办结合实际,采取有效举措,做到“四个结合”,做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管理与法制相结合,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健全以机构编制部门为控制源头,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配套的约束机制,使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坚持改革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机构职能有效发挥。认真贯彻和落实政府机构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等重点工作,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搞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切实做到机构编制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使行政事业机构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坚持控编与调编相结合,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坚持科学、合理用编原则,不断探索编制管理办法,严格核查机构编制实名信息、编制台账和人员花名册等,从严从紧控制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空编集中管理,实现统一调剂。 

  四是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机构编制服务职能。采取“查、核、问、访”方式,深入各部门(单位)调查研究,了解分析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和现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充分发挥好把关、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当好市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编辑:张予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