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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明确十项举措深化2015年度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10 】 【选择字号:

江苏苏州市明确十项举措深化2015年度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时间:2015-03-06        来源:江苏苏州市编办       字体: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编委下发《2015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明确十项举措,力争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有关键作为,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编制管理。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的落实。加强对体制调整机构组建和职能整合部门,特别是由省垂直管理机构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单位改革情况的调研评估,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统筹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调整、机构整合。继续推进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编制年度转移目录和对接目录。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管理与服务事项、报国家和省审批事项、国家和省下放事项为重点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开展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专项督查。研究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三是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机关绩效管理,研究制订“四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法,规范管理程序,注重结果运用,着力形成绩效改进提升成效机制。逐步建立市级机关绩效管理系统。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绩效管理基本制度和工作体系。 

  四是稳妥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事业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开展重新编制“三定”工作,彻底剥离经营性和中介服务职能。以公立医院、高校为重点,创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探索形成“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分类聘用、同岗同酬”新机制。加大对从事行政审批涉及的相关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协同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公共资源交易、后勤服务等体制改革。 

  五是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按照省扩大试点的部署和要求,稳步、审慎推动常熟虞山镇等“城关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省级以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研究制订深化发达镇体制改革的措施,完善“前台+后台”、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制。抢抓国家新型城镇化契机,探索适合现代小城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昆山市的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是积极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强化开发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推进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管理开发区机构编制,规范开发区编制类别和机构设置。继续探索“区政合一”模式,完善优化“区政合一”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通过实施“区政合一”管理体制,促进资源的整合互补和要素的集聚优化。 

  七是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要求,推动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数据月报制度。开展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评估,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和领导职数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措施,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八是加强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在市“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把好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关,加大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结果运用的力度。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常态化,严厉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做好“12310”举报电话和“寒山闻钟”论坛相关事项的受理、答复等工作。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九是改进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建立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探索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公益类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是提高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机构编制干部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机构编制工作“十三五”规划。搭建市县共享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一体化平台。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树立机构编制工作队伍整体良好形象。(何鹏飞)

编辑:张予晗